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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被强奸就要反抗至死吗?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位老兄大放獗词,大概的意思是说,女子若是遇到坏人被强奸时,要奋力反抗,哪怕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他对旅美的台湾作家刘庸对女儿的教导:“要忍耐,要等待机会将坏人严惩”的论点极其反感,而且还大骂他脑子进水。然后有很多人纷纷跟贴,大家都拍手叫好,赞同声一片。看到这些贴子,我非常悲哀。没想到2000年代还有人对人性、生命的理解如此浅薄,对生死如此轻率。这也让我想到四十年代的一部电影。说是一个女工在下班的路上被两个日本兵抓住,蹂躏折磨得奄奄一息。她丈夫闻讯赶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只看见那丈夫对着已经不象人样的妻子怒吼:“为什么你不逃,不反抗?”妻子说:“我逃了,没有逃掉”丈夫的声音更大了:“那你为什么不去死?”多么好的一个问题啊,那个女子真的应该去死才对,那么可怕的丈夫。但是一直到了五十多年后,我们还是有人说她该死。 我有一个女儿,我不想诅咒她。但是如果哪一天她被坏人侮辱了,作为一个母亲,一个经过整整10个月怀胎,12小时的阵痛,一个经过每天每日看着自己的孩子从牙牙学语到会走路说话的母亲,她是愿意抱着自己女儿的尸体痛哭,一辈子回忆女儿的音容笑貌,还是愿意把自己的女儿抱紧,不再让她受伤害?我可以说只要是有人性的母亲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只有经历了为人父人母的艰辛,才会真正明白生命的重要性。尤其是孩子的生命,比父母自己生命更重要。身体的伤害和生命比起来是完全不重要的,何况身体上不纯洁和人心灵的不纯洁有什么关系! 我会告诫我的女儿,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没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要为了自己,为了我活下去,哪怕有多么艰难。被强奸被污辱不是生命的尽头,如果她能保住自己的生命,我们就可以抓到这个丧尽天良的坏蛋,那么又有一个作恶多端的人可以受到应有的惩罚。事过之后,我们可以背井离乡,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哪怕和亲戚没有了联系也没有关系。我会带着她去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去体会人文历史的魅力;去沙滩海洋,体会大自然的纯真和宽广。我会用所有的爱去爱她,让她忘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让她明白人生的挫折只是生命的一部分,这个世界有多么美丽,有多么可以留恋的地方,这就是活着的意义。而她永远是妈妈最最美丽最最纯洁的小公主。 如果我的女儿死了,这一切的爱,一切的美好,一切的生命延续,她还能有吗?我绝对不赞成那些没有计谋而奋勇反抗的女人。她们死了也只是杀了自己的人,灭了自己的口。相反,我非常敬佩那些受到坏人污辱还勇敢地站出来指正这些不法之徒,让他们锒铛入狱的女子。如果不是她们的忍辱负重,勇敢的活下来,慰安妇的事情永远不会浮出水面,很多强奸犯也会因为找不到人证而逃之夭夭。事实证明,没有当事人的帮助,最难破案的就是凶杀案。而这些因为乱反抗而冤死的女人得到了什么呢?亲人的伤心欲绝和犯人的逍遥法外。有人说,那个强奸犯现在可以判死刑了!这个强奸犯是罪有应得,难道这样的罪有应得就要一个女子的生命去换取吗?那位大放獗词的老兄,他是不是要给这个女子一个贞节牌坊?但是他又能代替一个人的生命吗? 当然我对于有人说的,在西方有女子给强奸犯一个避孕套这样的说法很不理解。因为这种方法既不现实又非常荒唐。强奸不是做爱,这是一种对女子生理侵害的一种方式。和殴打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不会说一个要打人的流氓你最好带上手套,防止流血后传染艾滋病给别人。其意义是一样的。我们在讨论强奸的时候,最好忘记这是一种性的行为。而是一种暴力事件。在暴力事件中我们要努力挽救受害者的生命!要活下来才有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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