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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在购买的瓶装雪碧中,发现长约3厘米、类似蟑螂的虫子,他将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起诉,索赔双倍货款4.1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并要求可口可乐书面道歉。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一审认定涉案雪碧确实是可口可乐公司生产,可口可乐赔偿高先生货款损失2.05 元,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2007年6月,高先生从超市购买了一箱每瓶600毫升装的雪碧。高先生称,喝到第20瓶时,他发现未开启的雪碧中,有一只长约3厘米、类似蟑螂状的虫子。2008年,高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可口可乐赔偿2.05元雪碧款并赔偿2.05元罚金,索 赔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当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调解时,高先生曾提出上百万的调解意向,未达成一致,高先生申请撤诉。去年,高先生重新起诉,声称“公益诉讼”,要求可口可乐赔偿其2.05元雪碧款并赔偿2.05元罚金,另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此外,他还要求可口可乐书面道歉,并查明生产环节漏洞。
该案争议焦点是涉案雪碧是否是可口可乐生产。按照可口可乐公司的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案雪碧进行了司法鉴定。去年11月,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果显示,涉案雪碧瓶盖没有开启的痕迹。
在庭审质证中,可口可乐认可该瓶瓶口的喷码编号属于公司生产的同批次产品的编号范围,外包装、商标与其产品近似。法院结合司法鉴定,认为可认定涉案雪碧是可口可乐生产的。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应当指出的是,北京可口可乐公司作为有较大影响的饮料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所生产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避免产品出现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宣判后,高先生不满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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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对可口可乐公司罚款1000万甚至1亿人民币,以处罚该公司质量卡控不严,给人民身体健康带来威胁,估计可口可乐公司以后会好好正视这个问题。推而广之,对所谓的哪些外资企业,对哪些造假猖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重罚,罚得你倾家荡产,要让造假者付出 沉重的代价,估计我们国家食品、医院等等造假现象会少很多。对于暴利获得者来说,罚款没收所得或查获的非法所得的多少倍根本不心疼。美国的安龙公司造假,可以让一家上千亿美元的公司倒闭,并顺带让为之审计的世界第一大会计公司倒闭,美国人的做法和决心真的 需要我们国家借鉴。
前段时间在酒店里面喝酒,喝了2瓶五星湘山老窖,其中一瓶近日发现里面有只干瘪瘪的死蜘蛛,估计酿酒时蜘蛛掉到里面去了。叫老板过来,他倒是很快给你换了一瓶,但结账的时候他还好意思算3瓶酒钱。最后指出他,老板说看错了,算错了。如果我去起诉湘山酒厂和 该酒店,法院最多赔你几瓶酒钱,而付出的精力远远超过这个价钱,维权成本太高,不敢去想起诉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