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31, 02:50 PM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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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真人演示——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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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02:51 PM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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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d`!bb、、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3a`!978、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俺的多个 有关法律讨论的转帖都被理想合写掉了 这次直接贴法条 会被合写么? ---声明: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原作者观点。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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