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打假行为公司化
在王海出具的名片上,显示有“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区自主治理项目研究员”的字样。该课题组由著名学者毛寿龙领衔,经费来源于国家哲学基金。对仍在研修本科专业的王海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境界的提升。
借助名人效应,王海成功地创建了自己的公司。“个人打假的道路是不可行的。”王海说。
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恩怨。然而,在王海看来,打假面对的是企业,是一种组织化的力量,而个人打假者则是一种个体力量。个体力量与组织力量博弈,显然是失衡的,几乎是完全处于劣势。
另一方面,这些个人打假者也不可能凝聚成一种集体力量。“这些人有的是为了索赔赚钱,有的则完全是为了个人兴趣。既不存在必然的利益纽带,也不存在相同的价值观纽带。”由此,王海认为,已然出名的这些个人打假者是不可能组织化的。
而眼前的事实是,个体力量根本不是组织力量的对手,且个体买假打假的风险成本也逐渐增高。“综合分析后,我就想到要成立公司。”让打假行为公司企业化,成为王海提升博弈力量并寻求最终突围的一种最佳途径。
好事者——买假索赔——知假买假——公司化打假、维权——义务咨询、公益诉讼。十年来,王海经历了这样一个轮回。
梦想制定社会规则
“我有自己的底线。”王海说。在打假这个游戏上,王海的底线是公共利益,还有法律。“我的基准价值观就是首先不妨害公众利益,其次不要违背法律。”
其实,设定底线也是设定规则。“做什么事都要有规则。”王海说。无论是他原来买假索赔还是如今的公司化运作,他都是先划好规则,然后在规则内自由发挥。
不仅要在自己公司内部设定规则,王海甚至梦想成为社会规则的制定者。2004年两会期间,王海提交的《关于物业管理的立法议案》,经31位全国**代表签名递交并通过审查,使物业管理立法成为本届**的议程之一。
这一度成为王海的骄傲,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接下来他又要竞选北京市朝阳区**代表。“当**代表是我多年的愿望。”王海语出惊人,“早在9年前第一次买假索赔时,我就意识到当时的法律操作性不强,需要修改和完善。这么多年打假,看到一些商家钻法律空子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发现了法律这个公**品的质量缺陷所在。”
王海认为,打假和做**代表是殊途同归的,打假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用索赔来制约假冒伪劣。做**代表则能够靠法律手段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健全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而参与立法的途径就是去当**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