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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雇主丢300元要“搜身” 女家政工脱衣示清白


爱玩男儿
2009-01-24, 03:42 PM
请来家政工为自家打扫卫生,却发现家中丢失了300元钱,雇主怀疑是女家政工所为,要求“验明正身”。无奈之下,女家政工只得脱衣以示清白。

雇主家丢钱 疑家政工偷走

昨日(1月22日),潼关县太要镇36岁的薛女士怨气未消地叙述,13日上午,她和另两名家政工,上门为县城雇主王某家擦玻璃打扫卫生。刚打扫没过多久,王某妻子称,自己放在里屋内一件衣服口袋里的2100元钱只剩下1800元了。当时家中再无外人,而且只有薛女士进过里屋擦玻璃,遂怀疑其偷走了300元钱。

事发后,3名家政工均矢口否认,并称雇主侮辱自己人格。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互不相让。

薛女士说,雇主夫妇坚称自己有嫌疑,其妻将她强行拉进里屋,逼迫她脱掉衣服检查。自己无奈只得脱衣查验,但对方并未发现所谓丢失的钱,却又坚持说是她将钱转移了,并一直不让她走。

薛女士越想越觉得羞愧,认为对方是诬人清白,诋毁名誉。自己无脸见人,气愤交加,一度情绪失控,遂一直在雇主家要求给个说法。

律师认为雇主行为涉嫌侵权

薛女士的家人闻讯后,也觉得对方做事太过分,强烈要求还其清白。目击者张先生说,他当天看到薛女士,其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说话语无伦次。有群众称,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薛女士有偷盗行为的情况下,雇主逼人脱衣检查,侵犯了薛女士的权益。

潼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夏钢介绍,由于双方难以沟通,雇主王某当晚向城关派出所报案。王某强调,家政工是妻子陪同进里屋检查的,房间里只有她们两人,而且是薛女士自愿脱衣让其妻查看的。

渭南律师安晓玲认为,法律捍卫公民人格尊严人身权利,雇主一家涉嫌侵犯保洁员人身权利和名誉权,其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应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昨日,城关派出所所长孙文革说,雇主是否丢钱,以及家政工脱衣验身是被逼还是自愿,双方各执一词,一些细节和事实还有待查实。本着排解纠纷、将基层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出发点,他和办案民警奔走在两家之间,耐心劝说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约定,雇主王某向家政工赔礼道歉,并给予1200元精神和名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