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查看完整版本 : 女老板伪造信用卡狂刷500余万被判无期


爱玩男儿
2008-11-21, 01:24 PM
去年6月,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侦查一起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件。由于案件影响特别巨大,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案件告破,抓获9名涉案人员,其中逮捕6人,追缴赃款273万元,扣押价值100余万元的茶叶。案件的成功破获,让柳州市经侦支队获得了公安部“信用卡优秀安全卫士”的光荣称号。11月18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钟琳(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胡世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4名同案犯黄坚、钟玮、周树强和彭国传领到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10万元。
今年37岁的钟琳,(香港居民,暂住柳州市东环路)去年4月,伙同胡世明(香港人,是钟的前夫)预谋利用伪造信用卡骗取银行资金,由钟负责在柳州与银行签定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办好有关结算账户、领取并安装销售网点终端机(即POS机),胡世明则在深圳、香港负责寻找持伪造信用卡的人,带来柳州刷卡套现。随后,钟琳利用在柳州开的吉幸茶叶经营部及其个人名义开办银行POS机,还找到其兄钟玮用胡世明所办的假的香港人“洪胜利”身份证,在黄坚(钟的男友,海港大酒楼的股东)帮助下,以海港大酒楼名义与柳州某银行签定境外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并领取安装POS机,并与银行约定将交易额支付到以“洪胜利”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胡世明到深圳,通过香港人彭国传联系到持有伪造信用卡的“史丹尼”、“关生”、“明仔”等人(均另案处理),并经钟琳同意,约定分工和分赃比例,准备实施“套钱”。

去年5月8日至20日,胡世明、彭国传带着“史丹尼”、“关生”和“明仔”等人与钟琳、黄坚等人在柳州,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在吉幸茶叶经营部、海港大酒楼的两台POS机上,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进行虚假刷卡交易。其中,吉幸茶叶POS机共刷卡42笔,刷卡金额为101万余元,银行扣除4%的手续费后,将97万余元支付到钟琳的个人账户;海港大酒楼的POS机共刷卡103笔,刷卡金额为304万余元,银行扣除同样比例的手续费后,将292万余元支付到“洪胜利”的个人账户。上述赃款,钟琳根据事前约定,与胡世明、彭国传、“史丹尼”、“关生”和“明仔”等人分赃。

同月30日至31日,胡世明联系了持有伪造信用卡的“彪哥”等人,在吉幸茶叶经营部,用“奇宝轩”的POS机进行伪卡交易,共刷卡37笔,刷卡金额为156万余元,银行扣除手续费后,将149万余元支付到“陈伟龙”的个人账户。周树强将其中30万元取出交给钟琳、黄坚,一伙人按约定比例分赃。

办案机关核实确认,钟琳、胡世明和黄坚组织或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539万余元,其中钟玮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292万余元,周树强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235万余元,彭国传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39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