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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卖掉亲生儿后悔又报警


爱玩男儿
2008-11-01,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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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拘留所里,嫌疑人张某竟笑着说,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 戴伟 摄
  本报记者 张庆村 实习生 李海红 通讯员 李琳 于德忠
   迫于生计,淄博周村一女子瞒着前夫,将不满两岁的儿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然而,孩子被抱走不过5天,这名妇女就想儿子了。为了找回自己的亲骨肉,她随后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说孩子让人“领养了”。周村警方很快破获了这起贩卖儿童案。孩子的母亲等七人涉嫌贩卖儿童被抓获。
   卖掉亲生儿子又因思念报警
   7月3日上午9时许,38岁的女子刘某到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丝绸路派出所报警。刘某说,她的儿子被别人领养了,但自己又想念孩子,所以希望民警能帮忙查找孩子。“孩子被人领养能不知道下落?”民警感觉此事远非刘某说的这么简单,再加上刘某说话吞吞吐吐,民警对此事更加怀疑。
   经过周村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和丝绸路派出所民警进一步做工作,刘某最终交代,6月28日上午,经人介绍后,刘某亲手将自己1岁多的儿子以5万元卖给了他人。在把孩子卖掉几天之后,刘某又感觉后悔,于是来到派出所报案,希望公安机关帮她把孩子找回来。
   民警解救孩子抓获买卖人员
   因此事涉嫌贩卖人口,随后,周村分局刑侦七中队迅速会同丝绸路派出所展开侦破。经调查访问,顺线追踪,民警于7月4日凌晨,先后抓获了参与买卖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将孩子成功解救出来,并将孩子交予其生父。
   经审讯,刘某和丈夫李某离婚后,经济状况比较拮据。今年6月28日,刘某瞒着前夫李某,通过淄博某电器厂职工赵某、孙某夫妇介绍,准备将儿子卖掉。经中间人犯罪嫌疑人陈某介绍,以6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了张某的姐姐、姐夫,中间人从中加价1万元,而孩子的母亲刘某最终得到5万元。
   刘某表示,因自己生活困难无法抚养孩子,为了不让孩子跟着自己受苦,就想给孩子找一个好人家,所以就将此事托付给赵某和孙某夫妇俩。而张某则表示,是因为他的姐姐、姐夫想要个男孩,所以自己才来参与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