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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Erika
2008-07-02, 04:52 PM
1、两个人的天荒地老
  我以为自己,是可以和家栋白头偕老的。
  恋爱三年,同居两年。也曾吵过闹过,总算有惊无险。看身边的朋友一对对劳雁纷飞,车船两路。偶尔我也会问家栋:我们的结局会如何?
  陈家栋是顶不屑回答这种问题的。他的人生,一如他手中的图纸,展开来,点、线、面,无一不分明。
  他老早就对我罗列过人生计划:三年内,提升专业知识,积累原始资本。五年之后创建自己的公司。八年后欲与城中数一数二的同类公司试比高。
  这宏大的人生计划里,独独没有我。
  心中虽有失落,我却从不曾怪过陈家栋。他自幼家境贫寒,父亲又早逝,他在母亲悲苦的泪眼中长大。今日能坐上公司首席设计师的位置,全靠自己胼手胝足地打拼。
  他的愿望,不只是在这浮华都市安一个窝。他曾许诺,他要给我一个王国。
  我懂他,亦心疼他。所以两年前,他提议同居时,我只是小小地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
  其实我不是新潮女子。平心而论,我是不赞成同居的,同居时间越长的男女,越难结合在一起,这似乎已成了真理。可是陈家栋只消哀恳地看我一眼,我便缴了械。
  因为那样爱他,刀山火海都愿意去,何况只是同居。
  到今年国庆,我和家栋认识便满六年了,却依然不敢开口问他打算。
  春假难得回老家呆几日,老妈念经一样终日在耳边念叨:“你跟家栋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啊?看看你表姐,才大你两岁,孩子都两个了。阿囡啊,不是妈替你出馊出意。你看你是不是先怀个孩子,到时领证也顺理成章……”
  我听后哭笑不得。可怜老妈从小接受正统教条训规。之前接受女儿与人未婚同居已是件难堪之事,如今会动这样的念头,也真可谓逼上梁山了。
  回来后某日饭后闲瑕,我把老妈的想法当成笑话讲给家栋听。家栋却不笑,正色问我:“雯雯,你跟着我是不是觉得委屈?”
  我把头摇得象拨浪鼓:“唔!才没有。你也是为我们将来打算,我欢喜都来不及呢!”
  “如果真有了孩子,我们……”家栋顿了顿,象是下了很大决心似地说,“就把证领了吧!”
  我扑入他怀中,热烈吻他。等了那么多年,要的,无非就是这句话。
  男人对女人,说再多的爱,谈再多的情,都抵不过一纸婚书来得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