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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肇庆:摩托车年审日期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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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10:43 AM
近日,王先生开自己号牌为粤H/5E××5摩托车的到肇庆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年审,在办完所有的手续签注后,民警把行驶证等资料还给他同时,给了他一张温馨提示,“今年8月,只需要带着身份证、行驶证、有效交强险等资料前来,就可以办理第二次签注,摩托车不用再过检测线和免费。”
原来,由于上级公安机关的车管电脑系统升级,从今年1月1日开始,肇庆市摩托车年审日期已经从原来按“车牌尾数对应月份”进行年审改为按“行驶证上登记日期的月份”年审。针对部分摩托车可能出现一年两审的情况,肇庆交警支队车管所为了方便群众,经请示同意,特别将摩托车“车牌尾为对应月份”和“行驶证上登记日期的月份”有差别的年审办法调整为:
一、“车牌尾数对应月份”和“登记日期月份”两数之差的绝对值大于6的,只需审验一次有效至第二年的“登记日期”止。
二、“车牌尾数对应月份”和“登记日期月份”两数之差的绝对值小于6的,今年审验后有效期显示至今年“登记日期”的月日止,到该年审签注有效期满时,只需提交身份证、行驶证、有效交强险即可办理次年年审,签注有效期至次年“登记日期”。
王先生的摩托车车牌尾数为“5”,按原规定应在每年的5月份年审,而登记日期月份是“8月”,车牌尾数对应月份和登记日期月份之差的绝对值小于6;5月份年审后,按新规定在今年的8月份再需进行一次年审。有了肇庆交警支队的便民措施,届时王先生只需带齐证件前来检审点,即可办理签注到第二年的年审,避免了因为执行“机动车登记日期”年审新规定给他带来额外支出和麻烦。
肇庆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按期申领安全技术检验标志(年审),可以确保机动车技术性能正常。如果没有按期年审,又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其列为不予理赔的范围.

转自 南粤警察网。http://www.gdga.gov.cn/xwtd/zq/t20070521_137239.htm

Tony
2007-05-23, 10:55 AM
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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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11:01 AM
真麻烦。。
你不是准备买四个轮子吗,不用开麽托了!

爱玩男儿
2007-05-23, 11:18 AM
有點羅嗦

小桃红
2007-05-23, 11:29 AM
老是改政策。累死的只有平民百姓。平时审车都要请假啦,依架改左政策,又要请多一次假,唉,点解不体谅下我们要请假到政府部门办事的人。
最好政府部门周六周日也上班!

缘分1+1
2007-05-23, 11:49 AM
我台车都唔使自己去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