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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管好老百姓的“活命钱”


chnsports
2006-09-11, 11:09 AM
 “不管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碰社保基金,打基金的主意。”这是今天在长沙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反复强调的精神。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维护基金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多管齐下加强基金监管。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基金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要确保责任追究到人,真正筑就社保基金监管的高压线和安全网。(2006年9月9日《湖南日报》)

资料显示,1998年以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60多亿元,至2005年底,还有10亿元没有回收入账。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就查处了河南省濮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减免企业应缴870多万元养老保险费为代价换取6辆轿车使用权案、黑龙江省阿城市社保局将918万元借给企业用作流动资金和担保利息案、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保障局计财处用社保基金600万元购买国信优先股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245万元案等一批违规案件。尤其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不久前发生的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金额竟达天文数字的百亿人民币之巨,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宝山区区长秦裕等官员因此落马。由于这个案子关系到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千百万市民日后的生计,从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激起了极大的民愤。

  各类社会保障基金,是亿万公众的“活命钱”,劳动保障部门理应按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要求,严格遵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当然,作为一种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比较大的收益也无可厚非,但是因为这是百姓“养命钱”,其安全性的意义应该远远高于投资回报率才是。事实上,这种特殊的“活命钱”却不时被一些无视民生的官员挤占挪用、欺诈冒领甚至贪污侵吞,无疑将使相当多的人失去生活保障,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巨大风险。仔细分析频发各地的社保基金案件,人们或许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敢于违规投资使用社保基金以期获取高额回报甚至是牟取个人私利,监管不到位不能说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按照目前社保基金管理体制,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障部门)集社保资金行政主管与投资运营人于一身,对社保基金使用的监管,也是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而且,作为社保基金的监管部门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个下属部门,要它来监管自己的领导,要崽来管爷,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因此,人们不难理解,在事关公众利益的“活命钱”被违规使用的这一重大问题上,如此监管部门岂能不成为聋子和瞎子?

基于此,在社会保障体系在建设中,想要管好这笔老百姓的“活命钱”,就得创新监管机制。湖南省针对近年来全国近年来社保基金案件频发的现状,充分认识到维护基金安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多管齐下加强基金监管。将基金安全列入部门主要领导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范畴,进行考核检查。既对基金监督机构进行行政效能监察,也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还可以争取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各级政府行政监察机关的支持,联合开展专项基金检查。并且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任何人都不能打社保基金的主意,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基金的安全,管好了老百姓的“活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