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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医生“就这水平”,咋不早说?


chnsports
2006-08-06, 10:47 AM
一男孩被树茬子扎伤屁股,河北平山县医院为其清创缝合治疗,9天后出院。出院当天,孩子的伤口开裂,返回医院就诊。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医生总是为其换药,但伤口总是流脓血。孩子无奈,只好转到县中医院,医生从其体内取出一拇指般大小的木块。孩子父母找县医院理论,医生却说:“这是医疗领域的难题,我们就这个水平,没办法。”(8月5日《燕赵晚报》)

好一个“我就这水平”,不仅说得大言不惭,甚至还让人觉得这医院治不好病,甚至因为误操作而导致患者病情恶化也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我就这水平,把你治坏了实属正常,我都承认能力有限了,你还能把我怎的?可医院既然是治病疗伤之地,当然不可能毫无章法,什么级别的医疗机构应该具备怎样的治疗能力,应该对哪些类别的疾病具备治疗水平,相信这些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达不到相应级别诊疗水平的医疗机构应当责令整改,或者降低级别,乃至最终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报道中的平山县医院,笔者并不知道这一级别的医疗机构是否应当具备诊疗“树茬子扎伤屁股”这类伤情的能力。但是即便真的没有能力,确实水平不够,也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你要是真没这能力,就别揽上这瓷器活呀,早早让人家另寻名医去埃

  可是,平山县医院自称自己“就这水平”的医生,却在治疗之前未发一言,就这水平,还照治不误,俨然一幅专家的模样,等到出了问题,事故曝光了,才丢出一句“就这水平”来撂挑子,甩责任,甚至摆出“这是医疗领域的难题”来唬人。其他的咱都认了,只请问这位医生一个问题,在治疗前,你咋没让患者对这属于“医疗难题”知情呢?既然您老“就这水平”,那你还硬着头皮给我们瞎胡治个什么劲呢?

  医疗既然是服务机构,其卖的当然就是服务,和商场超市一样,要想销售,你先得有货;医疗机构要提供服务,你也得先有这能力,明明没这水平,却不懂装懂的来者不拒,放在商场上,等同于把电视当做电脑卖给客户,以欺诈论处并追偿责任,当然并无不可。

  事实上,在对待医疗事故,以“我就这水平”的回应中,除了能看到店大欺客,内行欺外行之外,医院及医生在责任意识上的缺位或许更令人忧心。

猫猫家族
2006-08-07, 11:54 AM
呵呵 。。。真系到医死人先知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