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查看完整版本 : 连撞26人司机被定为精神病的猫腻


chnsports
2006-07-28, 10:51 AM
即使不是历史专业科班出身的人们,或许都会知道“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句名言。不过我的看法是,宏观的历史虽说是胜利者的记录,歪曲历史、篡改历史固然能得逞于一时,但历史一定会以它的本来面目再现在人们的面前。相比较而言,在微观层面,在权力面前,法律倒更容易成为一个任人摆布的小姑娘。

“昆明闹市轿车连撞26人惨案司机林清旗被鉴定为精神病”(《云南信息报》7月27日),这个鉴定结果是多么的和谐,案发到开庭花了151天,总算查出了被告是个精神病。类似的情节,在“广西北海缉私警察撞死6人案开庭,被告辩称癫痫发作”(《南国早报》2005年11月3日)的新闻中早已领教过了:平时都好端端生龙活虎的,出事以后就变成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了。作
为上述两个新闻的读者,或许能够体验到权力的“仆人”对他们的折腾。

胡适有没有说过“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句话,目前还是个悬案。但重视历史真实的他,的确说过“有一分证据,只可说一分话”。提出事发时林清旗精神病发作的依据是什么?鉴定的标准又是什么?我们并非专业人士,无从判断其真伪。但作为旁观者,我们却可以看清一些太过蹩脚的故事情节:精神病患者是不适宜从事驾驶等工作的,作为一个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明知自己有精神病还疯狂驾车,这不明摆着就是知法犯法吗?怎么还有脸以自己当时正发病为由辩解,你当老百姓都是白痴吗?

就此案而言,即使认定“林清旗一家原本就存在精神疾病的家族病史”,他本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即使“作案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自我控制能力不完全”的情况也成立,那么在成长为多位高级官员身边的大红人和“御用司机”的过程中,林清旗的精神病肯定发作过,作为家人和单位这么长时间都不知道?明知林清旗有“病”,仍然听任其驾车招摇过市横冲直撞,相关部门和领导难道也有“病”﹖有精神病为什么能顺利通过岗位考核驾照年审体检?为什么领导们放心坐精神病开的车——他们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以此类推……其背后的猫腻可想而知了。

现在某些涉及公职人员或者“领导的小棉袄”犯罪的案件,一旦开审,总会冒出一些人们意想不到的“意外”情节,其形式林林总总:1、临时人员,并非正式职工(如轰动全国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事件);2、此人已自动离职多时;3、有病在身,行为能力缺失或者受到限制(如本案)。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无非是想减轻当事人的罪责或撇清与当事人的关系,从而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社会形象,也体现了对本单位职工的“关爱”。

殊不知,这种“关爱”的实质是自毁形象,你“关爱”了一个下属,却加深了百姓与权力机关的对立。而结合事发时的一些情景:肇事车上人数的争议、司机连同车牌一块被便衣带走、司机此前所作与领导纠葛的供述……一个更大的疑虑浮出水面,在民众当中流传不止:事发时究竟是谁在驾驶?这“领导的小棉袄”是否被当成了防弹衣挡箭牌,替其保驾护航?

上述疑虑或曰传言当有待相关部门的澄清化解,大家也只有记住:所有无辜的人,可以流血,但不可以流了血又流泪。“精神病”不能成为权力操弄司法腐败的保护伞或借口,就看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没有胆量把被告所在单位也拉下马,让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有“浙江富阳民警公车私用出车祸,公安局被判连带责任”(《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日)的先例在前;上次执法犯法的公职人员想“飞越疯人院”也没能成功:“癫痫不影响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 北海缉私警被判死缓”(人民网6月3日电)。这次“领导的小棉袄”,恐怕不那么容易穿得既贴身又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