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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2006-07-26, 02:56 PM
盗窃19.4元未遂判抢劫罪坐两年多牢
gzdaily.dayoo.com 2006年07月25日来源:广州日报作者:毕征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张爱荣 通讯员荔法宣)在肉菜市场用镊子盗窃财物时被发现,恼羞成怒殴打事主,致使事主受轻微伤,荔湾区法院昨天以抢劫罪判处韦如家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2006年4月17日,在广州市长寿路肉菜市场内,全某买菜付款之后,把钱包放进裤袋。韦如家用事先准备好的镊子伸入全某裤袋内夹出19.4元,结果被全某发现。韦如家欲逃跑时,全某想抓住他,韦如家恼羞成怒把全某打得鼻血四溅,后韦如家被抓获。法院认为,韦如家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其犯罪行为未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selina1985
2006-07-26, 03:22 PM
因为在行窃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这样性质就不一样了

抢劫罪因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所以抢劫罪的定罪量刑可是有死刑的






解释得好详细``加奖

Tony
2006-07-26, 10:33 PM
不公平啊,偷东西就咁细罪,几多杀人都是偷东西被发现时才实行的.

小云
2006-07-27, 10:38 AM
判得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