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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见死不救”不该承受道德谴责


chnsports
2006-07-22, 10:38 AM
7月18日晚10点55分,家住重庆市大渡口的李先生在某论坛发布自己17日晚意外在九龙坡滩子口码头拍摄的、一年轻打工仔游长江不幸溺水身亡的全程照片。结果,李先生见死不救只顾拍照的行为,遭到了众多网友的怒斥。

从留言看,斥责多集中于“这人太没道德了,有时间拍照,却没时间下水救人”的关注焦点上。老实说,这样的指责对李先生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就当时的情况看,下水救人是个很难完成的任务。一则发生溺水的过程仅十几秒时间,二则如果没有较好的水性,在大江中救人是非常危险的,搞不好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从这个角度来说,舆论不该对这种“见死不救”给予道德谴责。

社会舆论需要弘扬道德,鼓励见义勇为。但这种鼓励应该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如果见义勇超出了当事人的能力范围,会给他带来生命危险,我们就不该给当事人强加这样的道德义务。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社会曾大力提倡和鼓励舍己救人的行为,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过高的道德标杆本身就是反道德的,因为它背离了基本的人性。正如王小波所说,“善良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所以让我去选择道德的根基,我愿选实事求是。”

小云
2006-07-22, 03:27 PM
讲得好,事实就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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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2, 07:24 PM
数张游泳者溺水身亡的照片出现在网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呢?
7月18日晚10点55分,
家住大渡口的“掐侠”在天涯社区网站发布自己17日晚7点50分左右,
意外在九龙坡滩子口码头拍摄一年轻打工仔游长江不幸溺水身亡的全程照片。
“掐侠”见死不救只顾拍照的行为,遭众多网友怒斥。
江边拍照记录男子溺亡
昨晚6时许,
记者在找到了“掐侠”题为《昨天在滩子口码头目击游泳溺水全过程》的帖子。
从拍摄的照片上看,该男子溺水处的水流比较急,
而且周围江面上没有其他游泳者。
随后,记者与网友“掐侠”取得联系。“掐侠”姓李,
是大渡口一大型企业的男职员,也是摄影爱好者。
“当时我站在江边约40多米的地方拍夕阳,
在长江里游泳的那名小伙子吸引了我。
我不停地按动手中的快门,拍摄10多秒后,小伙子竟越游越低,
最后只露出头部,直到整个人沉入江中。”
最开始李先生还以为小伙在潜水,
可等了许久也不见他再次露面,才怀疑已溺水身亡。
网友拍砖称“见死不救”
从照片上可以看到,
距小伙出事江面不远的河岸上有30多名市民正在岩石上乘凉。
从他们的表情上可以判断,有市民没注意到有人溺水,
有市民看见了却仅是远远观望,无动于衷。
自发帖起不到24小时,近50名网友对“掐侠”的图片拍砖。
网友观点大致分3类,一类是强烈谴责“掐侠”没道德,
宁愿拍照也不愿救人;一类觉得在急流中救人太危险,
如连累自己也出了事太不值得;还有一类就是劝阻大家不要到江里游泳等。大多数网友还是谴责“掐侠”见死不救的行为。
比如一网名为“维权大律师”留言说,“你这人太没道德了,
你有时间拍照,没时间下水救人啊。
从你拍到的全过程来看,你时间还比较充裕撒,
怎么不做好人好事啊。见死不救太恶毒了。”
摄影者表示无能为力
面对网友们对自己如此尖锐的批评,摄影者李先生深感委屈。
他说,当时一来自己离江边还有段距离,
二来男子发生溺水的过程仅十几秒时间,
本人水*不好,就算跳如江中也无法救人,所以并不是他心狠见死不救,
而是自己确实无能为力,想到的只是报警。
http://v5.86086.com/2006-7-21/4c987c6j.jpg (http://v5.86086.com/2006-7-21/4c987c6j.jpg)
下水畅游
http://v6.86086.com/2006-7-21/v6tgrbtp.jpg (http://v6.86086.com/2006-7-21/v6tgrbtp.jpg)
奋力往岸边挣扎
http://v6.86086.com/2006-7-21/ng9lxgf3.jpg (http://v6.86086.com/2006-7-21/ng9lxgf3.jpg)
游泳者体力不支。
http://v4.86086.com/2006-7-21/d3drw034.jpg (http://v4.86086.com/2006-7-21/d3drw034.jpg)
游泳者沉入水中。
http://v5.86086.com/2006-7-21/rq5k3mas.jpg (http://v5.86086.com/2006-7-21/rq5k3mas.jpg)
游泳者沉入江中,岸边无人去救
当日同一地点两人溺亡
昨日,记者从九渡口水上派出所了解到,
17日当天曾先后有两名游泳者在同一地方溺水身亡。
李先生拍下的那名小伙子20多岁,姓杨,是外地来渝的打工者,
由于水流太急,至今未打捞到尸体。
据民警介绍,此处也是去年10月大学生李恒太因救人被夺去生命的地方。
平日里警方常到江边提醒市民不要下水,但随着天气炎热起来,
下河游泳者也逐渐增多。
不提倡盲目见义勇为
瑞永华律师事务所蒲万纯律师表示,
目前我国对见死不救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普通市民没有必须见义勇为的法定义务。
市民如发现有人溺水想去救助,
必须对自己的游泳水平和能力有足够的把握,
否则也不提倡盲目的、不顾自身安全的见义勇为。
游泳安全要点
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水深浅不一,
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6.跳水前要确保

可乐仔
2006-07-23, 03:54 PM
现在人性不知去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