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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小贩杀死城管”惨剧为何屡屡上演


chnsports
2006-06-21, 10:50 AM
因为占道经营被城管执法队员制止后,舒建便怀恨在心,买来单刃刀,第二天又在同一地点占道经营,在城管队员再次对其制止时,舒建竟然掏出刀来将两名城管队员杀死。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舒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6月20日《贵州都市报》)
  
  近年来,一声“城管来了”,惊恐的小商小贩携筐推车,望风而逃的情景成为都市一景。你来我逃,你走我来,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跑不了的,往往商品被没收,还要被罚款,于是个别小商小贩暴力抗法,乃至以身试法,如新闻中的这位卖烤红薯者怒杀两人一样,终于酿成惨剧。这类新闻近年来屡见诸媒体。作为执法者的城管,为什么成为小商小贩眼中的凶神?我想,这决不是一句小商小贩的素质低下和城管人员的执法粗暴就能搪塞过去的。我们城市管理者必须反思更为深刻的问题——是下层民众的生存权重要,还是城市的面容光洁重要?
  
  但反对者往往会说,政府建立了各类市场,小商小贩为什么不去市场呢?是的,不假,城市中确实是各类市场健全,但这里存在着入市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名目繁多的管理费,不菲的租金,过高的税收,竞争的激烈,等,往往导致两种情况:一是入市经营很可能亏本,这对那些本就本金微薄的小商小贩来说,是不能长期忍受的,二是为了盈利,市场内商贩必然抬高价格,导致城市中的低收入者不堪承受,只得选择去路边小摊买便宜但质量同等的货物,这种需求催生了占道经营。
  
  由此可见,是现实和需求导致了马路市场现象,也正是需求导致了马路市场无法禁止。除此之外,我们还知道,很多城市原本就是先有市后有的城,如果没有了市,即使再整洁,再秩序井然,城往往也会变成一座死城。从这点上看,市是兴城之本,应该保护市,保护小商小贩。再者说,城市是一个载体,它为市民服务,同样也应为小商小贩提供谋生之地,尤其是那些从农村来的没有一技之长的人。
  
  城市中的小商小贩,有的占道经营,不注意卫生,确实导致市容不整、交通堵塞等问题,但更多的小商小贩,如那些在偏僻的居民区经商者,并不会有碍观瞻,更不会影响交通,而且它解决了进城农民的生存问题。如果不加甄别,一应禁止,就等于断绝了这些无业者的生存之道,这样就极其容易诱发这些文化素质不高者的犯罪行为。
  
  孟子曰,民有恒产,方有恒心。老百姓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些社会学家则借用现代经济学里的社会贴现率理论,来诠释政府强权剥夺下层民众生活希望的可怕之处:如果民众认为活下去没有希望或者没有改进境遇的途道,那么他就会破罐子破摔,乃至抱着与之同归于尽的极端心态报复执法者,报复社会,鲜活的例子有:卖烤红薯者怒杀两城管是报复执法者,劫杀出租车司机开车在王府井横冲直撞的艾绪强,是在报复社会。
  
  所以,面对越来越多的执法悲剧,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改变思路,树立一种崭新的执法观:那就是不要堵死民众赖以生存的那条小路,不要扼杀他们来城市改变命运的希望,不要把城市的整洁看得比民众的生存还重要。2005年9月16日,纽约市市长彭博否决了市议会的“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解释是:纽约市应该更有效地利用本市原有的资源,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而“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刚好是浪费本市很有价值的资源。这就给我们启发:有效利用城市资源,给所有人生存的权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就是一个城市最大的脸面,这远比高楼大厦,整齐的道路,更有价值。

十三郎
2006-06-21, 11:38 AM
无语~~~~~

Tony
2006-06-21, 12:24 PM
虽然不爽,但也接受现实.

傻瀦瀦
2006-06-21, 03:11 PM
虽然城管是不好啊..但是这是他的工作啊..

乔装打扮
2006-06-21, 03:19 PM
手中有权先有话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