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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转帖]刘德华重重的扇了**电视台一个大嘴巴子!


爱玩男儿
2006-04-06, 01:53 PM
28岁的兰州女子林鹃(化名)苦追偶像刘德华12年,以致家人为其倾家荡产的事件。

  刘德华通过经纪人批评其“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同时,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向香港媒体表示,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决不理会。刘德华更强调,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呼吁停止此行为。

  我们不能说林鹃怎么不好,也许她涉世不深或者有心里疾病。

  我们也不能说林父怎么不好,也许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甚至很纵容女儿的不合理行为。

  我们说说**电视台和一些重要的媒体。据报道,此前,《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以及**电视台在对林鹃追星的经历表示同情的同时,也愿意全力帮助林鹃完成心愿。**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将于23日抵达兰州,对林鹃及其家人的经历予以关注。与此同时,全国很多媒体记者也表示,为了能让林鹃完成与刘德华见面的心愿,他们愿意与本报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

  一个所谓的“追星族”,及其不正常、不健康的行为,竟然能够得到**电视台和一些媒体的支持,竞相报道。呜呼,正常吗。

  **电视台作为中国最大、最权威的新闻单位能够做出这么荒唐的行为,是在让我感到震惊。你们用纳税人的钱就做这些事情吗?

  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变革的转型期,多少事情需要你们**电视台去做、多少事情需要你们**电视台去引导、多少事情需要你们**电视台去弘扬、多少事情需要你们**电视台鞭挞。

  刘德华通过经纪人对林鹃的批评也正是扇了**电视台一个大嘴巴子,一个重重的“耳咣子”。

  哈哈,这个嘴巴子扇的好!

xzgang
2006-04-06, 02:16 PM
国内媒体总体感觉没乜道德意识..

相当于八卦杂志甘.........


只顾利益``

KG/21
2006-04-07, 09:43 AM
他们不是出于同情,只是收视与利益

白撞
2006-04-07, 12:46 PM
要睇**?台做啲噤嘢?如果係**1台就太冇品了!

benson1976
2006-04-07, 02:35 PM
支持刘德华的看法!!!